簽證須知

簽證之意義

簽證在意義上為一國之入境許可。依國際法一般原則,國家並無准許外國人入境之義務。目前國際社會中鮮有國家對外國人之入境毫無限制。各國為對來訪之外國人能先行審核過濾,確保入境者皆屬善意以及外國人所持證照真實有效且不致成為當地社會之負擔,乃有簽證制度之實施。

*依據國際實踐,簽證之准許或拒發係國家主權行為,故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絕透露拒發簽證之原因。

  • 簽證類別:中華民國的簽證依申請人的入境目的及身分分為四類:
    .停留簽證(VISITOR VISA):係屬短期簽證,在台停留期間在180天以內。
    .居留簽證(RESIDENT VISA):係屬於長期簽證,在台停留期間為180天以上。
    .外交簽證(DIPLOMATIC VISA)
    .禮遇簽證(COURTESY VISA)
  • 入境限期(簽證上VALID UNTIL或ENTER BEFORE欄):係指簽證持有人使用該簽證之期限,例如VALID UNTIL (或ENTER BEFORE) APRIL 8 ,1999即1999年4月8日後該簽證即失效,不得繼續使用。
  • 停留期限(DURATION OF STAY):指簽證持有人使用該簽證後,自入境之翌日(次日)零時起算,可在台停留之期限。
    .停留期一般有14天,30天,60天等種類。持停留期限60天未加註限制之簽證者倘須延長在台停留期限,須於停留期限屆滿前,檢具有關文件向停留地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延期。
    .居留簽證不加停留期限:應於入境或在台申獲改發居留簽證後15日內,向居住地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ALIEN RESIDENT CERTIFICATE),居留期限則依所持外僑居留證所載效期。持外僑居留證者,倘須在效期內出境並再入境,應申請外僑居留證時同時申請重入國許可(RE-ENTRY PERMIT)。
  • 入境次數(ENTRIES):分為單次(SINGLE)及多次(MULTIPLE)兩種。
  • 簽證號碼(VISA NUMBER):旅客於入境應於E/D卡填寫本欄號碼。
     

 

中華民國國民適用以免簽證或落地簽證方式前往之國家或地區

1.各國簽證及移民法規時有變動,請於出發前向有關國家駐海外使領館或代表機構確認,相關入境規定仍以入境國政府最新公布者為準。

2.一般國家多要求所持護照需有六個月以上效期,過境免簽證(Transit Without Visa, TWOV)係便利持有確認回(續)程機票及前往第三地有效簽證的轉機旅客,一般並不適用持候補機位者(If Seat Available, ISA)。

* 附件: 中華民國國民適用以免簽證或落地簽證方式前往之國家或地區


台胞證大陸落地簽 (含落地加簽)

※以下內容謹供參考,相關內容若有變動請向航空公司再確認​(2016.12更新)

城市 加簽 單次新證 機場電話
1.上海 PVG V V 浦東機場:002 8621-68346939、63577925;
上海虹橋機場  《簽證e化申請程序》
2.福州 FOC V V 福州長樂機場:002 0591-8013033
3.廈門 XMN V V 廈門機場 :0592-6028265 《注意》
4.海口 HAK V V 海口美蘭機場:0898-65751970
5.三亞 SYX V V 三亞機場:0898-88289389
6.成都 CTU V V 成都雙流機場:028-85205333 注意》
7.大連 DLC V V 大連周子水機場:86 411-83886699 注意》
8.瀋陽 SHE V V 瀋陽桃仙機場:024-89392000
9.武漢 WUH V V 武漢天河機場:027-85819315
10.青島 TAO V V 青島流亭機場:0532-96567
11.廣州 CAN V X 廣州白云機場:86137273 《注意》只能加簽不能辦理單次簽證
12.北京 PEK V V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010-64541100 / 010-64541111
13.南京 NGK V V 南京祿口國際機場:968890 025-52480499
14.重慶 CKG V V 重慶江北國際機場:023-67152336、67152337
15.杭州 HGH V V 杭州蕭山國際機場:87883555 / 87082355
16.桂林 KWL V V 桂林兩江機場 :0773-2845297
17.深圳 SZX V V 深圳寶安機場:0755-23456789 《注意》
18.昆明 KMG V V 昆明長水國際機場:0871-96566
19.西安 SIA V V 西安咸陽國際機場:029-88796997
20.長沙 CSX V V 黃花國際機場:0731-96777
21.天津 TSN V V 天津濱海國際機場:022-24906363
22.寧波 NGB V V 寧波國際機場:0574-81899000
23.鄭州 CGO V V 鄭州國際機場:0371—68519508
24.無錫 WUX V V 無錫國際機場:0510-96889788
25.南寧 NNG V V 南寧國際機場:0771-2095366
26.江蘇鹽城 YNZ V V 江蘇鹽城國際機場:0515-88215005
27.浙江溫州 WNZ V V 浙江溫州國際機場:0577-96555
28.徐州 XUZ V V 徐州國際機場:830-68113
29.哈爾濱 HRB V V 哈爾濱國際機場:0451-82894230
30.濟南 TNA V V 濟南國際機場
31.廈門碼頭 V V  
32.馬尾碼頭 V V  
33.泉州碼頭 V V  
 

 

成都注意

  • 搭乘UO(香港快運,原港聯航空)前往成都(CTU) ,無法辦理台胞證落地加簽或新簽。
  • 搭乘CA班機去成都,一定要持台胞證+身份證才能辦理加簽。

     

深圳注意

  • 深圳有下情況不能辦落地簽證:
  • 從未辦過台胞證者。
  • 曾辦過落地簽證者。
  • 未帶戶籍謄本者(新規定)(2011MAR30)。

     

北京落地簽注意事項 (一次入境,三個月停留效期)

一、台胞證加簽所需證件:

  • 中華民國護照正本。
  • 五年台胞證正本(※效期需6個月以上)(台胞証內需有空白簽注頁,備注頁不得視為簽注 )。
  • 身分證正本。
  • 填寫〈台灣居民口岸簽證申請表〉。
  • 兩吋彩色照片1張。
  • 落地加簽費用為人民幣50元。

二、辦理新證:

  • 中華民國護照正本(效期需3個月以上)。
  • 身分證正本。
  • 填寫〈台灣居民口岸簽證申請表〉
  • 兩吋彩色照片1張(需備有3個月內拍攝2吋照片I張,若現場拍攝需收費Rmb40)
  • 新辦證件費用為人民幣100元

三、僅開放台灣居民辦理台胞證落地簽,他國護照不在開放之列。

四、只收人民幣現鈔,建議備足零錢。

五、落地簽櫃檯位置:T3航站入境邊防證件查驗檯東側(面向查驗檯左側)。

六、航機值勤人員,如駕駛員、空服員,不在開放之列。


南京落地簽注意事項 (一次入境,三個月停留效期)

一、台胞證加簽所需證件:

  • 中華民國護照正本。
  • 五年台胞證正本(※效期需6個月以上)(台胞証內需有空白簽注頁,備注頁不得視為簽注 )。
  • 身分證正本。
  • 填寫〈台灣居民口岸簽證申請表〉。
  • 兩吋彩色照片2張。
  • 落地加簽費用為人民幣50元。

二、辦理新證:

  • 中華民國護照正本(效期需6個月以上)。
  • 身分證正本。
  • 填寫〈台灣居民口岸簽證申請表〉
  • 兩吋彩色照片2張(需備有3個月內拍攝2吋照片I張,若現場拍攝需收費Rmb40)
  • 新辦證件費用為人民幣100元

桂林落地簽注意事項 (一次入境,三個月停留效期)

一、台胞證加簽所需證件:

  • 中華民國護照正本。
  • 五年台胞證正本(※效期需6個月以上)(台胞証內需有空白簽注頁,備注頁不得視為簽注 )。
  • 身分證正本。
  • 填寫〈台灣居民口岸簽證申請表〉。
  • 兩吋彩色照片1張。
  • 落地加簽費用為人民幣50元。

二、辦理新證:

  • 中華民國護照正本(效期需6個月以上)。
  • 身分證正本。
  • 填寫〈台灣居民口岸簽證申請表〉
  • 兩吋彩色照片2張(需備有3個月內拍攝2吋照片I張,若現場拍攝需收費Rmb40)
  • 新辦證件費用為人民幣100元

徐州落地簽注意事項

關於搭乘台北-徐州航班抵達徐州觀音機場的台灣旅客,可向徐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徐州觀音機場台胞口岸簽註點辦理加簽/落地簽作業。
一、辦理條件:

A.申請一次性入出境有效簽註

  1. 持有有效期三個月以上之台胞證。
  2. 近期脫帽正面半身彩色相片一張。
  3. 填寫「台灣居民口岸辦理簽註證件申請表」。

B.申請一次性入出境有效「台胞證」及簽註

  1. 身份證及有效台灣護照正本。
  2. 近期脫帽正面半身彩色相片二張。
  3. 填寫「台灣居民口岸辦理簽註證件申請表」。

二、辦理時間:

  • 有定期台北-徐州航班入境時就會開放辦理。

三、收費標準:

  • 申請一次性入出境有效「台胞證」及簽註$50人民幣。
  • 申請一次性入出境有效簽註$50人民幣。

上海機場

上海埔東機場全日二十四小時受理台胞證之落地加簽及新辦台胞證業務,但是已申請過台胞證者只能以加簽完成之台胞證或落地加簽方式進上海,簽證有效期三個月。

由於上海出入境管理局今年推行加簽證 e化作業,日前已在簽證處裝有台胞證加簽自助受理機,以推廣台胞證加簽表格改為於自助機器上輸入後印出。

即日起,凡持有效台胞證(效期三個月以上,有空白簽注頁)但沒有有效簽注,必須於落地時進行加簽的旅客,一律必須使用自助機器填寫表格,簽證處即日起不再接受人工手寫加簽表格,任何符合加簽條件之旅客皆需至自助受理機先填表,受理窗口只接受機器印出來的申請表。

一、台胞證加簽e化作業申請程序:

  • 至簽證處使用自助機器點選資訊填表,填寫完成後,列印表格。
  • 在印出之表格上另外手寫上停留地址並簽名。
  • 至受理窗口排隊遞交表格及台胞證。
  • 等候叫名,繳費並領取加簽完畢之台胞證。

※旅客使用自助受理機辦理加簽,其好處為旅客將可不需要再準備照片。
但還是要請提醒旅客注意:若為需要辦理落地一次性台胞證(落地簽)之旅客,則仍須準備照片,並人工填寫原上海版格式的落地簽申請表。

二、辦理新證:

  • 中華民國護照正本(效期需6個月以上)。
  • 身分證正本。
  • 填寫〈台灣居民口岸簽證申請表〉
  • 兩吋彩色照片2張
  • 新辦證件費用為人民幣100元

備註:

  • 機場內設有快速照相,費用為人民幣20元 。
  • 需填寫上海居住位址及聯絡電話。
  • 西北航空不適用落地簽 註方式入境上海。
  • 小孩須附上效期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正本。

辦理地點:上海浦東國際機場國際到達大廳口岸簽證處
受理時間:全日24小時
口岸簽證處服務電話:021-68346939 / 6834-1000 / 6268-8916


廈門機場

* 至HKG轉KA至XMN落地簽,需備齊護照及身分證正本;轉CZ航班至XMN落地簽,持護照即可。

  • 填寫完整並貼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規格:33mm×48mm,下同)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簽注申請表》。
  • 持有效台胞證的,應提交其臺胞證;未持有效台胞證的,需交驗本人台灣身份證及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一張。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簽注受理審批簽發工作規範》第十條有關規定,許可受理時間及地點:

  • 受理地點和電話:出入境管理處機場簽證科:高崎國際機場國際到達層隔離區,諮詢電話:6028265。
  • 自2008年4月25日起,廈門機場不再接受持外籍護照(含日本 及汶萊)入境大陸地區旅客申請落地簽證。

大連機場

根據大連簽證處通知:自2007年8月20日起,凡在大連辦理落地簽證之外籍旅客﹝不包括港澳台﹞,需持有國內一、二類﹝省部級以上﹞邀請函。

如持有企業或個人邀請函的外界旅客需要提前一天將邀請函及護照傳真至國航大連營業部,由營業部轉呈簽證處,經大連簽證處審核後方可入境‧特此通知。

KA920(HKG/DLC/SHE)請提醒搭乘港龍航空KA920前往潘陽的旅客,須在大連辦理入境通關手續,申請落地簽亦須於大連辦理。


廣州機場

廣州機場內的台胞證加簽櫃檯,辦公時間只到17:00止。由於廣州機場內的台胞證加簽櫃檯,辦公時間只到17:00止。旅客如持有未加簽好的台胞證搭乘KA481(TPE-HKG) or KA437(KHH-HKG)轉機至廣州,辦理劃位手續時將不提供後段登機證,旅客需至香港機場辦理加簽手續。

* 無論直飛包機或於香港轉機至CAN廣州機場辦落地簽均需中華民國護照、台胞證效期至少3個月、一張33MM X 48MM(2 吋)的近照。 (最保險是台胞證效期至少6個月以上3-6個月間須打電話至廣州確認)

* KA920(HKG/DLC/SHE)請提醒搭乘港龍航空KA920前往潘陽的旅客,須在大連辦理入境通關手續,申請落地簽亦須於大連辦理。

註1:上海、海口等地落地簽證,小孩須附上效期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正本。

註2:福州、廈門地區公安機關要求台灣居民應提前辦好入境簽證及簽註。但對因臨時應邀進行文體教育衛生交流、緊急商務活動、貿易洽談或商品交易會、參加設備安裝、工程搶修以及因疾病需到大陸緊急治療、探望危重病人或奔喪等七類緊急事務確需臨時到大陸的台灣居民,可繼續申請落地辦證及簽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