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人士赴台
領證 1. 旅行社代申請者:經由旅行社代上網申請者,由旅行社依預約時間攜帶申請人之(1) 預約確認單 (2) 效期9個月以上大陸護照正本 (3) 符合申請入台觀光資格之相關證明文 件正本(請參見「壹」說明)。 2. 個人申請者:請親自依預約時間攜帶(1) 預約確認單 (2) 效期9個月以上大陸護照正本 (3) 符合申請入台觀光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正本(請參見「一」說明)。 4. 許可證效期:為核發日起3個月內有效,如未使用不得延期與退費。 5. 停留期限:在臺停留期限為自入境翌日起15天,不得延期。 6. 於辦事處領證時,相關證明文件查驗完後即退還。 |